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激发全省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活力,促进林业科技自立自强,全面助推林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苏政办发〔2018〕29号)和科技部关于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国科发奖〔2023〕11号)精神,按照《江苏省林学会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开展首届江苏省林学会林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推荐江苏省林学会林业科学技术奖应严格按照《江苏省林学会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见附件1)的要求执行,符合其规定的奖励范围;
2.推荐奖励的科技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完成单位应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在江苏省内注册;
3.推荐江苏省林学会林业科学技术奖单位和成果主要完成人应是江苏省林学会会员单位或个人会员,同一人同一年度可参加至多2项被提名成果。
二、推荐要求
1.推荐资格
江苏省林学会林业科学技术奖采取单位或个人推荐方式。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有:
(1)各设区市林学会及省林学会理事单位;
(2)省林学会理事;
(3)其他相关省级以上社会团体。
2.推荐程序
所有推荐材料须经具有推荐资格的推荐单位或推荐人预审后,择优推荐到江苏省林学会秘书处,推荐名额不限。
3.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江苏省林学会林业科学技术奖推荐函》(格式要求见附件2);
(2)《江苏省林学会林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附件(主要包括技术评价证明、查新检索报告、应用证明、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等)(格式要求见附件3),《江苏省林学会林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须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审核并签署意见。附件应清晰,可以是原件或复印件,其中应用证明及涉及签名盖章的一律用原件;
(3)《承诺书》(格式要求见附件4);
(4)公示结果证明(格式要求见附件5)。
附件应按清单顺序附在《江苏省林学会林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后一并装订成册。推荐材料应在省林学会网上评审系统填报并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四、其他事项
截止时间:因网评需要,评审系统将于2024年3 月 5日开放,请将前期准备好的推荐书及附件材料按要求及时录入,评审系统录入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纸质材料受理截至时间:2024年3月20 日。
联系人:宋孜闻
联系电话:15050569288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191号 江苏省林学会
邮编:210020
评审系统网站:https://kjj.jfss.org.cn/
附件下载:
附件1-江苏省林学会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pdf
附件2-推荐函.doc
附件3-推荐书.doc
附件4-承诺书.dox
附件5-公示格式.dox
江苏省林学会
2024年1月18日
附件1.doc
附件4.docx
附件5.docx